產品別名 |
便攜式機場燈導航燈,平面放置移動式邊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其它 |
風格 |
現(xiàn)代 |
功率 |
小于9w |
直升機場燈光的設置依據(jù)《MH-5013-2008》規(guī)定:
1、機場大小:供1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的大小應按直升機飛行手冊中的規(guī)定確定,在沒有規(guī)定寬度時,其寬度不得小于1.5D,水上直升機場還應增加10%;供2級、3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qū)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1.5D的圓,對于水上直升機場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2.0D的圓。
瞄準點標志,當直升機在進入接地和離地區(qū)前,有必要進近到一個特定的地點時,應在直升機場設置瞄準點標志(CM-HT12/D直升機場瞄準點燈)。瞄準點標志應位于終進近和起飛區(qū)內,呈等邊三角形,其中一個角的平分線與主要進近方向相一致。標志應采用連續(xù)白線,三角形邊長不少于9米,線寬1米。
瞄準點燈,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應設置瞄準點燈。瞄準點燈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6個。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采用嵌入式燈。
———— 認證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