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石紅主要生長和分布在以下部位:
一是底足的胎釉結合處;
三是縮釉和薄釉處;
四是早期生成釉面片紋中。
鑒別真火石紅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真火石紅從胎骨中泛出,深入胎骨不虛浮;
假火石紅往往是涂上去的,浮在表面。
2、真火石紅色階變化自然,底足胎釉結合處
重;假火石紅多無色階變化。
3、真火石紅的色澤柔和明亮,有半金屬光澤;假
在仿品中有的是同時代仿制(明仿明或清仿清),或后朝仿前朝器物(如清雍正朝仿明宣德朝),有的是歷代官窯仿官窯瓷,還有的是歷代民窯仿官窯瓷等。此外,明清時期景德鎮(zhèn)窯都有仿制宋代的五大名窯及仿越窯、龍泉窯青瓷等,都存在辨真?zhèn)蔚膯栴}。如明代成化、正德朝就有仿寫前朝宣徳款器物,嘉靖、隆慶、萬歷朝也有大量仿明成化、宣徳、永樂官窯青花器物。到了清代,特別是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仿古瓷更加逼真,此后,仿古風益甚,且種類豐富多彩,數量也達到歷史高水平。這類古代仿品,有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和制作技術水平很高,也有其較高的研究、收藏價值,因此對這類仿品瓷也要鑒別出其相應年代,弄清是仿自哪個窯口、哪個年代及其與真品的區(qū)別。
目前古陶瓷鑒定分期斷代法,以明清時期為例,還是習慣于先按大的朝代劃分,再按帝王年號細分。從器物斷代科學性看,實際上這種按小朝代劃分法不盡合理,因為按時代發(fā)展和器物變化規(guī)律來說,本應要有一個循序漸進過程,因此按照年代或時期(包括年限、時段)的早、中、晚劃分可能會更符合實際情況。從器物鑒定角度看,劃分的年限范圍越小就越準確。
明代大體可分為五期:一期為明初,即洪武、建文,共35年。二期為明早期,又可分前后階段,前階段為永樂、洪熙、宣德,共33年;后階段為正統(tǒng)、景泰、天順,共29年,前后階段共62年。其中正統(tǒng)、景泰、天順三朝未見署官窯年款,瓷器風格亦有別于前后朝代,故又被稱空白期。第三期為明中期,成化、弘治、正德,共57年,正德后期已開啟晚明風格。第四期為明晚期,嘉靖、隆慶、萬歷、泰昌,共100年;第五期為明末,天啟、崇禎,共24年。清代也可分為五期,一期為清初,順治,18年。二期為清早期,康熙、雍正,共74年。三期為清中期,乾隆、嘉慶,共85年。四期為清晚期,道光、咸豐、同治,共54年,也叫晚清時期。第五期為清末,光緒、宣統(tǒng),共37年。
還有不少國外窯口,如朝鮮、日本、越南、東南亞等國燒造的產品,大多深受宋元明清的景德鎮(zhèn)窯、龍泉窯、磁州窯、定窯、建窯、德化窯、同安窯等窯口影響,生產與之造型、釉色、裝飾方面相似的白瓷、青瓷、青白瓷、黑釉瓷、青花瓷、五彩瓷等,有的與中國瓷器風格非常接近。這就要我們作出分析和判斷,先分出古瓷的產地是南方還是北方(南北方有燒木柴與燒煤炭之別),再定出分別屬于古今中外哪個窯口,好還要辨別出窯口類別,如是屬于龍窯、蛋形窯、窯還是饅頭窯,以及窯爐結構和燒造原理,然后要弄清楚窯口起燒的具體年代、停燒或延續(xù)的時間,還有燒制瓷器的品種特色及其使用的主要工藝技術手段等(如是覆燒、支燒還是墊燒、或是芒口、澀圈、滿釉還是半釉等)。
明清以后,各地生產的青花瓷既有本地區(qū)特色,也有相互影響。胎釉、用料、制作工藝、燒造方法等都有所區(qū)別,但造型、裝飾手法、圖案題材內容等總體時代特征還是基本一致的。在裝飾風格方面,主要受景德鎮(zhèn)窯的影響。在辨別窯口產地時,還要注意到各個窯口之間互相借鑒、影響、模仿及其傳承關系。
除了傳統(tǒng)的以產地命名窯口外,也有的是以人的姓氏來命名,如崔(國懋)公窯、周(丹泉)窯、年(希堯)窯、唐(英)窯等。還有以皇帝年號命名的,如宣德窯、成化窯、康熙窯、乾隆窯等。既有官窯和民窯、瓷窯和陶窯之分別,還存在官搭民燒或瓷陶混燒的情況,這些都需要搞清它的來龍去脈,并予以認真判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