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工程指用抹面砂漿涂抹在基底材料的表面,具有保護基層和增加美觀的作用,為建筑物提供特殊功能的系統(tǒng)施工過程。抹灰工程具有兩大功能:一是防護功能,保護墻體不受風,雨,雪的侵蝕,增加墻面防潮,防風化,隔熱的能力,提高墻身的耐久性能,熱工性能;二是美化功能,改善室內衛(wèi)生條件,凈化空氣,美化環(huán)境,提高居住舒適度。
使用要求 1.預拌砂漿的品種選用應根據設計、施工等的要求確定。 2.不同品種、規(guī)格的預拌砂漿不應混合使用。 3.預拌砂漿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設計和工程要求及預拌砂漿產品說明書編制施工方案,并應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4.預拌砂漿施工時,施工環(huán)境溫度宜在5℃~35℃。當在溫度低于5℃或35℃施工時,應采取工程質量的措施。大于等于五級風、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環(huán)境條件下,不應進行預拌砂漿施工。 5.施工單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互檢和專職人員檢驗制度,并應有完整的施工檢查記錄。 6.預拌砂漿抗壓強度、實體拉伸黏結強度應按驗收批進行評定。
干混砂漿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干混砂漿拌合水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標準》中對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規(guī)定。 干混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采用連續(xù)式攪拌器攪拌時,應攪拌均勻,并應使砂漿拌合物均勻穩(wěn)定; ②采用手持式電動攪拌器攪拌時,應先在容器中加入規(guī)定量的水或配置液體,再加入混砂漿攪拌,攪拌時間宜為3~5min,且應攪拌均勻。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靜停后再拌合均勻; ③攪拌結束后,應及時清洗攪拌設備。 砂漿拌合物應在砂漿可操作時間內用完,且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 當砂漿拌合物出現(xiàn)少量泌水時,應拌合均勻后使用。